网站没有备案,国家信息产业部强制关闭!

对不起,您的网站由于没有备案已被关闭,请及时备案以便您的网站正常使用。

尊敬的客户: 您好!
       接政府主管部门通知,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 规定,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       政府主管部门于3月份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目前已进入 严查惩办 阶段。现接信产部通知,要求立即关闭所有未备案成功的网站 。 我们将依据国家法规随时检查备案情况,对未备案网站予以关闭,备案成功后再给予开通。


网站备案帮助:您的网站备案流程帮助    备案地址请点击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
备案后请联系QQ:3231274 或发邮件 info@chinaln.net开通
全国咨询电话:400-655-1115 转 备案中心

>>> 如果贵公司希望我司代办备案,请直接联系我司销售代表。0429-5555688